全县总面积2283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1.59万公顷;辖7个乡,5个镇,223个村民委员会,6个居民委员会,2007年末总人口35万人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3.94万人,非农业人口3万人,人口出生率12.96‰,自然增长率6.56‰,计划生育率96.79%,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和布依族。主要矿藏有大理石、煤、陶土、石膏、方解石、冰沙石、石英、亚晶石等,森林覆盖率达40%。全县生产总值完成91155万元,同比增长14.6%,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43125万元,同比增长6.9%,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4899万元,同比增长17.1%,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3131万元,同比增长25%。完成财政总收入7173万元,同比增长26.93%,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074万元,同比增长33.25%。地方财政支出33727万元,同比增长19.06%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437万元,同比增长18.74%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37万元,同比增长15.32%。农民人均纯收入2015.13元,比上年净增355元,增长13.35%。
紫云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